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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师专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实施方案
2019-05-27 来源:招生就业处 作者: 【 】 浏览:501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系两级大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程玉梅

  组委会成员:汪定贵 陈涛 毛永贤 雷小丽叶茂 黄学虎 倪甜甜 王焕庭

  组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组委会开展校园赛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并向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其大赛组织情况。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学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届大赛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系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报名安排

  各参赛团队报名时间为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六、比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本次采用系选拔赛,校级决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5月下旬各系进行选拔赛,6月中旬进行校级初赛决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有关大赛详细信息,请及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

  七、奖励办法

 (一)校级决赛:大赛评选一等奖(金奖)1名,二等奖(银奖)2名,三等奖(铜奖)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推荐参加省复赛。

凡是获得校赛名次和省级复赛名次的团队均按照《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二)进入国赛或者在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另行予以重奖。

  八、 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认真组织动员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

  2.各系应以大赛为契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3.各系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和有效宣传渠道,发布赛事的有关政策和信息,跟踪报道比赛进展,宣传优秀项目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赛事氛围。

  4.鼓励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参赛。

  5.各系需成立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的的大赛组织机构,负责本系参赛的组织实施。并于520日前将本系互联网+大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261889501@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6-6123028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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