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促进我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及《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是学校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核心,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三条学校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应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术质量,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二章组成规则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的副高及以上人员组成,为不低于11人的单数。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学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