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来源: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1869

 

为积极引导学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师思想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全面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全体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至爱求真、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教师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而奋斗。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四、师德建设的途径和措施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将师德教育摆在学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学校教师要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要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邀请省内外优秀教师作师德教育专题讲座,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入职教师要举行入职宣誓仪式,激发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教师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

(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建设”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和新媒体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三)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学校教学督导组把师德师风作为重要督导内容。设立师德投诉举报箱,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四)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将师德考核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每年年底前,对教师的师德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完善师德表彰激励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优秀者,在教师职务评聘、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推荐中予以优先考虑,努力营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对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各级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系(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由组织人事、教务、工会等相关责任部门组成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和落实学校的师德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师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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