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检查暂行规定

来源: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1674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教学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开学初、学期中和学期末。各系可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期工作重点及实际教学情况,决定检查的重点和检查的方式。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检查开学的准备工作及教学设施情况。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室、实验室设备的运行情况。

2、教材的发放情况。

3、教师报到,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4、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制定情况、提前备课完成情况。

5、教师授课时“五有”情况(即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材、教案(讲稿、ppt)、学生考勤及上交作业情况记录表)。

6、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情况。

7、新课表的运行情况。

8、系学期工作计划及近期工作安排情况。

(二)教学检查步骤

1、各系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开学初教学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

2、正式上课后第一周内教务处会同各系领导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材发放等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授课教师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期中考试学科的出卷工作安排情况。

3、教师对学生的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情况。

(二)教学检查步骤

教务处对教师课程教学进度是否按计划完成情况、考试学科试卷是否“题库化”、对学生的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是否“经常化”等进行专项检查。

三、期末教学检查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整个学期的教师教学任务、教学过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2、技能考核的学科、班级、时间、场地、评委等安排情况。

3、期末考试的出卷、监考、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及成绩登记工作。

4、各班学生的电子与纸质成绩、学籍表完成及上报工作。

5、各系完成下学期的教材征订工作,教师课务分工的落实工作。

6、评教、评学工作安排情况。

7、学校布置的其他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二)教学检查步骤

1、各系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期末教学检查计划,开展教学自查工作。

4、教务处针对上述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四、平时教学检查

平时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一般贯穿于整个学期,各系要重视教学检查工作,既全面又有重点地进行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状态及效果。

2、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是否符合、作业布置批改、课后辅导答疑情况等。

3、教风、学风情况;教师学生对课程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系、教研室教学、教研活动和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教学检查步骤

1、各系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就开学以来本系在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教学检查计划,并充分发动广大教师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做好阶段性检查记录。

2、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推门听课,查看教学相关材料,检查学生作业、了解教师辅导答疑情况等,多渠道全方位深入了解教学基本状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在全系范围内交流推广,并将检查情况、解决问题的措施等阶段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通过组织人员抽查教师上课及学生学习情况,安排校级有关领导推门听课,汇总教学督导组意见及学生信息员信息等办法,了解全校的教学状态和存在的问题。

五、检查结果及处理

1、及时向给各系主任通报检查结果。

2、对于不执行教学管理规定而出现的问题需及时纠正、整改。属于教学事故的按照《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并对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4、检查结果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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