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做好学校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按照“先立项、后预算”的原则,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发布的《安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市直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及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宜财编〔2023〕434号】要求,以及市财政局组织召开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暨2026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使用学校经费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均以项目形式申报。
二、报送方式
2026年项目以各院系、部门为单位报送。图文信息中心统筹全校信息化项目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府采购立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稳步实施,提前科学筹划,合理预测,务必从严从细,避免漏报、错报,务必全面、精细、合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申报。
(二)未按本通知要求储备立项的项目,2026年学校原则上不予受理。以往年度已申报预算但尚未实施,2026年拟继续购置或实施的,需要重新申报纳入2026年项目储备。
(三)各院系、部门需要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等,应编报采购计划,学校执行批量集中采购,严禁各单位自行采购。配置设备时各单位各系部、处室应依照《安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条件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复核,不得超员超标准配备。
(五)采购项目编制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六)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申报院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入库。
四、时间要求
请各院系、部门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储备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12月20日前报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项目申报部门应加强前期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及采购需求相关工作,力求技术参数科学、全面、详细。货物类项目涉及的各产品技术参数至少须有三个品牌或供应商满足要求,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参数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供应商或排斥某一供应商的内容。)同时做好项目会审准备。
联系人:高利中
办公电话:6181669
邮 箱:gzc@tctc.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6日
附件2:
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