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2020-05-05
    各处(室)、系并全体教职工:根据《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决定5月9日(星期六)调休,5月1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请做好相应安排。办公室2020.05.05
  • 2020-05-05
    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精神,经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我校确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学生分两个阶段错峰返校。第一阶段:5月11日,高专2018级和2019级各班班长、各寝室长返校。5月12日,高专2018级和2019级其他学生返校。第二阶段:5月18日,小学全科2016-2019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要求由各系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禁止学生提前返校。请返校同学按照《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指南》要求,做好返校准备,并在返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2日
  • 2020-04-24
    各处(室)、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5月1日(星期五)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5天。二、调整安排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三、注意事项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现对全体师生提出以下要求:1、劳动节期间,教职工须按照《安徽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尽量减少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注意安全,继续按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个人及家属的防护。2、各部门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认真执行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3、校值班室电话:6181815特此通知办公室2020年4月24日
  • 2020-04-23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村镇)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19]5号)、《关于评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文明[2019]7号)要求,在层层申报、认真考核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主要领导同意,形成了拟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公示时间:2020年4月22日—28日联系电话:0551—62609713、62609946、62607337(传真)电子信箱:wmbzhc@126.com通讯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82室邮编:230091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年4月22日
  • 2020-04-22
    因工作需要,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干事(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办公室干事二、招聘人数:1人三、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七)与其它用人单位有合同关系。四、岗位要求(附件1)1.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五、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
  • 2020-04-03
    办公室汇编2020年4月2日序号工作内容责任部门11、防疫工作信息日报2、2019年度目标考核党建工作材料整理、汇编3、2019年度目标考核发展工作材料整理汇编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拟定、签订5、2020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6、开学相关工作准备办公室21、防疫工作落实2、筹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4、党建考核启动4、党建常规工作5、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落实6、人才招聘工作准备7、编制计划申报8、岗位设置报送组织人事处3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与监督工作2、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常规工作督查3、参与监督学校有关项目采购公开招标4、制定2020年度纪委工作计划5、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6、准备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监察审计处41、召开教学工作例会2、第四时段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督查与总结3、学生返校后课程衔接工作安排4、组织网上收听其他高校的“专业认证”专题讲座5、普通话测试设备的检视维修6、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7、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申报8、2019年普通话测试基本活动统计与上报9、2020届高职类专业学生实习岗位预统计及岗位联系1
  • 2020-04-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相关单位,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来源:国务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