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一届“刘逸奇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次数: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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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先进,表彰品学兼优、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鼓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报效祖国,刘逸奇家族于2014年起在桐城师专设立“刘逸奇奖学金”。首届“刘逸奇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已开展,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及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我校全日制大专三年制二年级以上(含)学生;
2、原则上在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此次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秀,上年度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必修课均分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名;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三、名额分配
奖励金额:每名同学5000元
具体名额分配:人文系3名 理工系1名 外语系1名 艺术系1名 教育系4名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程序: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审批表》(见附件1)→⑤系张榜公布→⑥系资助领导小组讨论审核→⑦系签署意见并盖章→⑧9月30日前报学生处。
纸质材料:①《审批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详见附件1,);②校教务处签章的上学年成绩单(成绩单上打“★”注明其每学年的必修课程)。④1000字左右个人申请材料;⑤获奖证书复印件。(刘逸奇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份即可)
 
 
学生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