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
2、《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暂行办法》
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登记表》
附1: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暂行办法
为加强班集体建设,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树立班级管理的先进典型,通过抓班风、促学风、校风,充分发挥班集体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作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比例和时间
1、学校全日制高专、初专、中专学生班级均参加评选。
2、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校班级数的15%以内。
3、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的9-10月份进行。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
(1)按学校、系部的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班级政治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策,积极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
(2)全班同学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党课、团课,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行为能够及时纠正,全班本学年无受记过以上处分学生。
(4)认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礼貌,尊敬师长,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
2、专业素质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严明的学习纪律。基本做到上课无迟到早退、无旷课、无扰乱课堂秩序行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作弊发生;按时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考试和补考。
(2)有明显的学习效果。学习成绩在同类班级中位于前列,及格率高。
3、文化素质
(1)积极参加校、系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组织工作出色,成绩良好,全班绝大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积极开展适合本班学生特点的文娱体育、学术讲座、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富有教育意义。
(3)班级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率高,成果明显。
4、班级日常管理
(1)围绕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全班团结一致,有较强的凝聚力。形成一种舆论导向正确,思想进步,弘扬正气的班风,班级有创优计划及实施措施,个人有努力目标及行动。
(2)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合作,以身作则,富有创新精神,带领班级争上游。
(3)班级工作制度健全,坚持“班级日志”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定期查阅,定期召开班会和班干部会议,在评优评奖、困难补助等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生反映良好。
(4)在学校各项检查评比中取得突出成绩,早操、早起床、晚自习出勤率高,“文明宿舍”达标率高。寝室晚检查无严重违纪现象。
(5)对突发事件和事故苗头,早发现、早汇报,处理及时,恰当有效。
(6)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四到位”年平均到位率达90%以上,班主任量化考评两学期至少二等以上。
(7)班级学生辍学率低于5%。
三、评选办法
1、参加评选的班级向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2、系部初评。各系部相应成立评选小组,成员由系领导、团总支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评选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收集材料、听取汇报、调查核实等渠道研究确定先进班集体初步名单报送学校审批。先进班集体的上报材料必须准确具体(包括原始统计数字,统计结果)。
3、学校审批。校学生处根据相关条例审核,在全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监督,收集反馈意见,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奖励办法
1、获得“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状和适当物质奖励。
2、在向上级先进班集体的推优工作中给予优先推荐。
3、对获得“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主任(辅导员)将作为评选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领导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和表彰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校学生处负责实施,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六、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2: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暂行办法
班主任(辅导员)是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的直接管理者,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者,是沟通学校、家庭、学生的桥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及时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促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2、评选比例:按我校班主任(辅导员)总数的15%的比例评选。
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条件
1、积极投身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工作成效明显。
2、从事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对工作满腔热情,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学生成长,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团结同志,有奉献精神。
3、所负责的班级或专业应在思想政治工作、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体活动等评比工作中位居前列,本人在上一学年班主任(辅导员)量化考核中成绩优秀。
三、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资格
(1)发生学生重大人身安全(非意外)事故的,发生重大影响校园稳定等群体事件的,发生重大学习事故或因学风差出现严重学习质量滑坡的;
(2)学生年辍学率高于5%
(3)“四到位”出勤率位于系部后三位的;
(4)班级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被公安、司法部门记录在案的或被学校予以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
(5)其它应当取消评选资格的情况。
四、评比程序和办法
1、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比例和程序进行评选
2、评选时间: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每学年评选一次,在第二学年的开学初完成
3、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登记表》,提供先进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有系部组织初评,等额报学生处复审,学生处依据《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评选暂行办法》和相关材料会同相关部门作出评选,对于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结果公示三天,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公布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颁发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3、记入个人档案,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张榜公布。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