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的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图书馆的全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决议、决定和意见,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图书馆管理和建设工作。
二、主持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制定和审批经费使用计划及图书采购、报刊订阅、设备用具的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确定图书馆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
五、组织制定图书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技术规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借阅管理制度等,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六、主持制定业务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提高服务质量。
七、主持修订业务培训与进修计划,组织全馆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参加有关专业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
八、按照图书馆职责要求,合理组织馆藏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与情报职能。
九、积极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和新技术,使各项工作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工作。
十、积极做好馆际协作和交流工作,促进图书馆资源互享和共享,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工作。
十一、加强与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部门的联系,以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