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tcszcg(2020)003号我校因工作需要,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校园里垃圾桶采购项目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2、拟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0年6月5日15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货物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二、采购项目数量及规格要求:详见附件1校园垃圾桶采购项目数量及技术参数.doc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报价要求:(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报价总金额含服务、税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2)报价函应按要求加盖公章。(3)控制价上限:32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为无效报价。3、供应商报价须知:(1)须符合国家行业内部服务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