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6
tcszcg(2020)024号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确定实验室实训教学耗材供货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服务的法人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0年10月23日15时3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二、采购货物参数:①本项目所包含的采购内容(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表。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供货时提供全部产品所对应的产品合格证,若不能提供,则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所供货物,并保留追究相关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的权利。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近一年内,在我校招标采购活动中,未能很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投标商,谢绝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