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tcszcg(2021)008号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确定学生宿舍搬迁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6月3日16时2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二、采购服务需求:详见附件。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搬迁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近一年内,在我校招标采购活动中,未能很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投标商,谢绝参加投标。2、报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