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5
tcszcg(2021)030号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确定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职工之家建设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与安装服务的法人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9月20日9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4)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标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近一年内,在我校招标采购活动中,未能很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投标商,谢绝参加投标。2、报价要求:(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