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 2023-05-17
    tcszcg(2023)009号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确定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项目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询价须知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05月24日9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4、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服务需求)。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5)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标的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近一年内,在我校招标采购活动中,未能很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给
  • 2023-05-17
    兹有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szcg(2022)008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安徽锦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情况说明如下:桐城市消防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且营业执照上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后校相关部门核实,该单位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上服务承诺,桐城市消防大队已经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本项目询价文件中关于“消防维保范围及内容”部分,明确要求“消防(年度)检测中,成交供应商做好消防年底考核迎检工作及各种消防工作及安全检查,并保证采购人能够顺利通过考核。考核无法通过或收到罚款单的,成交供应商需加倍赔偿采购人。”该公司在递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鉴于上述情况,现做出处理决定如下:1、废除安徽锦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终止与该单位的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服务合同;2、本项目重新招标;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