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设立了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以下简称学校奖学金)并下发了《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通知》。现将我校评定2013-2014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参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二年级),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列的学生; (二)在参评学年有《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八条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学校奖学金; (三)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学校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依据《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 三、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分三个档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 (二)学校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名额为班级在校生人数的10%(一等2%、二等4%、三等4%),15人以下的班级按一名一等奖学金进行评选,具体学生数由教务处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 四、评定程序 (一)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本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初步提出获奖名单。 (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评审通过后在本系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提交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五、评定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3-2014学年度学生成绩进行,评定由各系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系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11月25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11月25日为各系评定及公示阶段。各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定及公示,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报送一份并加盖公章)和《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系汇总表》(附件二,纸质加盖系公章,电子版交学生处); 2.11月25日至12月2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六、发放方式 学生处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室一次性通过银行卡发放。 学生处 201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