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高专阶段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1346
各系:
    在贫困生库审核通过后,即将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和信息录入工作,请注意以下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系须广泛宣传,认真评审,严禁弄虚作假。
2、参评对象:10、11级初专和12、13、14级高专的在籍在校学生。
3、各系按照本通知及名额分配(附件1)要求,根据本系的给定名额,参考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当前贫困生库结果,在10月10日前完成高专阶段学生“国家助学金”模块的信息填报。
4、各辅导员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对贫困生库中的学生进行评定,同时对被评定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学生进行等级划分并进行班级评议和公示;班级公示通过后组织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填写表格,其中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1)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2-2)交所在系汇总。
5、各系须对各班所报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于10月10日前将收齐的《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汇总至学生处,同时交《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的电子文本。
 6、学生处汇总各系评定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面向全校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的初评名单及资助档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于规定日期前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1:《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学生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