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130

各位教职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16]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1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12月1-2日: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2、12月3日:系部审核,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

3、12月4日:校职能部门审核;

4、12月5日:校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结果。

5、12月6-13日:公示7天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将报送材料至安徽省高师培训中心。

提交材料要求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实行自愿原则,每人只能申报一个等级。

(二)系部确认:由各系完成,申请人根据申请专业提交材料到各系部审核、盖章。

个人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电子档);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复印件;

4. 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 相关证书复印件(参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6. 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2张。

系部报送材料包括: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一览表》(纸质和电子稿),系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至组织人事处邮箱。

  12月3日下午5点前各系部将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