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16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16动态浏览次数:62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16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成人高校:

201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今年招生计划、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

1、文史类200分

2、理工类150分

二、高中起点升专科

1、文史类130分

2、理工类125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按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其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1、文史中医类190分

2、理工类125分

3、经管类125分

4、法学类165分

5、教育学类145分

6、农学类140分

7、医学类150分

8、艺术类120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3日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学苑路199号 电子邮箱:sxc@tctc.edu.cn 邮编:231400 电话:0556-618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