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汪秀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422

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112月下旬全面开始,2022年1月6日结束。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以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注重过程和细节管理。

二、考风考纪教育

考试前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各班级的专题班会,认真学习《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教学事故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考试管理规定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质量管理监控工作规程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学校文件。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考风考纪,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羞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三、考试安排

1、12月31日前完成技能考核,各系自行安排技能考核时间,并于12月24日前将技能考核安排表电子稿发到教务处邮箱。无技能考核班级正常上课。
  2、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授课课程,请各系提醒教师安排好教学进度,确保完成教学计划。

3、考查课、开卷考试科目请于12月31日前各系自行安排考试

4、本学期设置四门网考科目: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其中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月31日前网考结束,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考试

5、集中考试时间为20221月1日开始,6日结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试卷要求

依据《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关于考试出卷、制卷、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规定 文件要求落实出卷、阅卷及试卷装订事宜。

1.教师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避免试题内容的随意性。特别提醒:师范类专业科目命题要严格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出卷,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和课程体系的合理性,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更要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准确衡量学生在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学习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覆盖要全面

教师在编制试题时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的原则应以使用的教材及习题为参考依据,全面把握教材,从本课程的实际出发,处理好一般知识、基本理论和能力等方面的关系,侧重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在考查学生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技能的考核。命题范围要覆盖课程的基本章节,但要避免同一题目重复出现。

(2)重点要突出

每门(类)课程都有最基本的、相对重要的、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在命题时应突出这些内容,通过较多的题量和较高的分值来体现。

(3)题型要丰富

试题结构可从学科实际出发进行设计,可采用名词解释、填空、选择、是非判断等客观性题型和问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计算题、证明题等主观性题型;也可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选择其它较适合的题型,如实验技能题、操作题、作品题等题型;各学科的试题型不能少于5种题型。

(4)难度要适中

在严格按教学大纲命题的原则下,题目的深浅、难易要符合大多数学生的实际。试题中有70%左右为基本题,20%左右为提高、综合题,10%左右为较高难度和深度的试题。

2.出卷时长。语文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其它学科1.5小时。

3.加强试卷审核环节。试卷交到系部后,由课程组组长及教研室主任分别审核签字,试卷电子稿由系部于12月28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邮箱审核(提交附件1纸质稿)

4.1月7-1月11日各系安排集体阅卷,并认真撰写试卷分析,以备核查。

五、监考要求

1、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请各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2、监考教师由各系根据教务处分配的监考名额,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于12月16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报到教务处。各系监考教师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监考教师名额

机动人员

备注

思政部

7

1人

 

小学教育系

28

1人

 

学前教育系

15

1人

 

艺术与设计系

42

1人

 

商贸与电子信息系

25

1人

 

旅游与公共管理系

25

1人

 

  附件1.试卷审核表.doc

                                                教务处

                                           2021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