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汪秀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次数:298

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16旬全面开始,629上午结束。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系成立以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注重过程和细节管理。

二、考风考纪教育

考试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教学事故定及处理暂行办法》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考试管理规定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质量管理监控工作规程 《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有关学校文件。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渠道宣传考风考纪,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羞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三、考试安排

1、623日前完成技能考核,各系自行安排技能考核时间,并于616日前将技能考核安排表电子稿发到教务处邮箱。无技能考核班级正常上课。
  2、624日前完成所有授课课程,请各系提醒教师安排好教学进度,确保完成教学计划。

3、考查课、开卷考试科目请于624日前各系自行安排考试。

4、集中考试时间为2021年624日开始,29上午结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四、试卷要求

依据《桐城师范高等科学校关于考试出卷、制卷、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规定 文件要求落实出卷、阅卷及试卷装订事宜。

1、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要求出卷。出卷要求体现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和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出卷时注意题型、题量、时长。语文科目考试时长2小时,其它学科1.5小时。

2、加强试卷审核环节。试卷交到系部后,由课程组组长及教研室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再由系部于624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邮箱审核(提交附件1纸质稿)

3、630-74日各系安排集体阅卷,并认真撰写试卷分析,以备核查。

五、监考要求

1、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请各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2、监考教师由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分配的监考名额,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于616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报到教务处。各系监考教师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监考教师名额

机动人员

备注

思政部

7

1人

 

小学教育系

30

1人

 

学前教育系

15

1人

 

艺术与设计系

42

1人

 

商贸与电子信息系

25

1人

 

旅游与公共管理系

25

1人

 

 

     

 

                                                教务处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