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9-21   浏览次数:363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78号,见附件5)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拟招生高职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已设专业申报
各校将以往经教育部公布过的专业,直接通过“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http://www.zyyxzy.cn)填写申报。连续3年未招生的专业须重新申报、备案。
二、新设非国控专业申报
1. 各校须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见附件1)申报拟新设专业。
2. 继续实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各校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参照我厅高教处印发的《2017年安徽省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专业设置预警,开展专业设置工作。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专业布点情况和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2018年,我省将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供给侧改革,鼓励高职院校设置服务一产、二产专业和技术含量高的三产专业,侧重增设服务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主动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量小和就业率低的专业,尤其是不得增设就业率低的专业。
3. 坚持专业数量服从于办学质量的原则。各校要注重优化资源配置,科学控制专业设置数量,避免区域内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2018年,综合类高校拟新设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含国控专业),其他高校不超过3个(含国控专业)。拟新设专业原则上要求在各校已有专业类范围之中,不增加新的专业类。特别需要增加专业类的,每校不超过1个。
4. 严格设置条件和程序。高校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程序,进行申报、备案。
5. 加强监督检查。我厅将开展专业设置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专业,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或暂停招生。
三、新设国控专业申报
1. 往年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开设的国控专业,可直接通过平台申报。连续3年无招生的国控专业须重新申报、审批。
2. 拟申报新设护理等相关医学类及药学类新设专业的高校,须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 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要求,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该专业申报的文件报省教育厅。
3. 拟申报新设医学、公安和司法等国控专业的学校,须先征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部门同意该专业申报文件报省教育厅。拟设置教育类专业应有相应办学基础和条件,须征求我厅教师工作主管处室意见。
4. 申报高校须通过平台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此表在平台上生成、导出),经我厅审核后,报送至教育部审批。
四、《目录》2018年增补专业申报
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高校可通过平台对《目录》2018年增补专业提出建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
1. 按时按质完成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申报工作。做好2018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事关各校2018年招生计划的安排,各校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现象。专业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按照《办法》和平台公布的《操作指南》执行。教育部将汇总各校专业申报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并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对接。凡未在该平台申报并经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将无法安排在2018年招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应继续压缩专科层次专业招生规模,原则上不得增设专科专业。
各校于2017年10月10日前,使用去年的登陆名、密码(学校用户名、密码与去年一致),通过“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在系统中完成2018年拟招生所有专业(包括已有专业和拟新设专业)规定材料的填报工作。
2. 按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拟新设专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公文、学校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规划、论证报告、备案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其中国控专业还须提供附件2)装订成1册,一式3份。
同时报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见附件3,excel格式)、《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excel格式)各1份。相关附件请至安徽高教网下载(http://www.ahgj.gov.cn/)。
请各有关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专人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906室,邮政编码:230061;联系人:朱永国,联系电话:0551-62831868),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通过邮件发至ahgzjy@ahedu.gov.cn。
3. 申报工作每年集中时间进行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请加入群名称:安徽高职专业群,群号:230653996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2017年增补专业.docx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情况表.xls
     附件4: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联系人信息表.xls
     附件5 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