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本学期安排高专13级、初专11级师范类学生于5月4日―8日自主见习一周的计划如期执行,请做好如下工作:
1、提前给学生发放介绍信、鉴定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通知相关年级的授课教师,见习期间停课。
3、见习结束返校后,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及时收集、批阅见习心得报告和鉴定表,并在鉴定表上写出评价意见。
4、见习鉴定表交给系办公室存档。
教 务 处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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