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考试时间 1、4月18日至20日 二、考试班级: 初专09级、10级、11级,中专09级、10级、11级。 三、考试组织要求 1、各班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期中考试复习工作,宣传学校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方法,让学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迎接考试。 2、考试科目见附表,(表中未列出的为考查科目). 3、考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考查科目先以百分制计分,再折算为等第,等第依次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及格(60~79)、不及格(0~59)。 4、命题要求 考试科目的试卷除学时相同、基本要求相同、教材相同的文化基础课由教研室组织相同的授课教师集体命题外,其余均由授课教师自行命题,各学科试题相对集中,并在试卷上注明学科、考试班级、命题人。 本学期课程未安排考试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查内容和时间。 5、考试学科时间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2小时 其他各科:1.5小时 6、考试日程安排(专文另发) 7、请所有考试学科的授课教师于2012年4月10日 下午5:00前将考试学科的试卷电子稿(软件为Word,排版要求:16k,长为195毫米,宽为270毫米,边距统一设为25毫米;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字,正文为小四号字;试卷上要注明出卷人)交给各部教务秘书 8、考试及考查科目的授课教师务必于2012年4月27日下午5:00将成绩表交各部教务秘书登录. 9、跨系部授课老师务必做好跨系部课程命题安排. 10、不能参加监考的需提前请假。监考名单排定后原则上不予调剂。 教 务 处 2012年3月31日 |